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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认定的一些方法

2013年12月30日  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http://www.fsjtsglaw.com/
  【交通肇事罪】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认定的一些方法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能履行而不履行救助伤者的义务的行为,或为了逃逸法律追究而不保护现场,不报警以及逃避事故责任认定的行为①《解释》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作了详细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指为了逃避法律惩处,而逃离现场的行为”该司法解释强调认定逃逸的行为应同时具备主观客观要件,客观方面为逃离现场,同时又强调交通肇事的主观罪过,即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跑的行为,因此,司法解释符合了我国刑法的主客观要件相统一的要求,为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提供了理论的基础。在司法实践中,逃逸的行为在客观上都是驾车离开现场的行为,但驾车离开现场的行为不一定都是逃逸的行为,那么如何正确适用《解释》,如何正确认定交通肇事中的逃逸行为?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要充分考虑行为人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因素,把嫌疑人主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作为一个整体综合考虑,才能对什么行为是交通肇事逃逸作出正确的认定,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判断在司法实践中何种行为主观具有逃逸的故意:
  1、从对事发中行为人对事故的明知程度进行判断。直接表现犯罪嫌疑人主观意图的证据其实不是很多,主要是其自己的口供和其它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因此,在审查案件时,除外注重审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以外,要着重通过其它的证人证言对嫌疑人的主观意图进行判断。
  2、从事发后行为人的行为表现上来进行判断。审查嫌疑人是否具有逃逸的情节,也可以从嫌疑人事发时的行为表现上进行认定。在发生交通肇事后,判断一个人逃离现场进是否具有逃逸故意,应当从以下行为进行判断,一是有无积极抢救伤者的行为;二是有无立即报警的行为,三是有无嫌疑人见发生了肇事,致他人劝阻于不顾驾车逃跑、弃车逃跑、编造谎言企图蒙混过关的行为。如果明知发生了肇事,犯罪嫌疑人仍然实施上述行为,应当认定为逃逸。
  3、从对事发后行为人对现场遗留证据的态度来进行判断。交通肇事发生后,对肇事者所要求的职责之一就是要保护现场,分清责任。因此,判断一名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逃逸的故意,也可以从他对现场的态度上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实施了隐瞒证据、破坏现场后等等行为的逃离现场的,应当认定其有逃逸行为。
  4、对事故发生后事物的客观状态上进行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常常碰到犯罪嫌疑人以不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为由进行辩解,犯罪嫌疑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而逃逸的是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明知交通事故发生,也应根据事发时车辆客观状态予以确认。
  然而不是所有发生事故后,离开现场的行为就是逃逸行为,笔者认为,在以下的情况下,不宜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虽然离开现场,但证实其主观上无逃逸的故意的行为。这种情况,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备逃逸的主观要件,不能认定其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如将某单位司机在肇事后随即将伤者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因惧怕与被害人的亲属发生冲突而离开现场回到单位向领导汇报并报警①。
  2、虽然驶离现场,但是在现场不远处随即设法报警的行为,如打电话、到附近的医院求救等等、应当可以证明其本身没有逃避处罚的主观动机,对这一类行为并不符合逃逸的主客观的要件,因此,不能认定为逃逸。
  3、随在离开现场途中,但主观故意动机尚不明确的行为。有时候行为人出于害怕被报复或其他合理原因离开现场一段距离,如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有逃逸的故意也应当出于无罪推定的原则不轻易认定其行为为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