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首页
律师介绍
法律文集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交通知识
事故索赔
交通肇事
事故赔偿
事故认定
事故处理
事故案例
酒后驾车
事故诉讼
交通资讯
事故鉴定
交通安全
交通法规
最新文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路权原
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计算公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普通交通事故索赔需要什么
【交通规则】牵引故障机动
新车竟是二手货 
[天津]机票价格将走高
公路上打场晒粮忧患多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鉴定
交通事故中伤残什么时候评定
2014年1月12日
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http://www.fsjtsglaw.com/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2规定: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如果是工伤,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是侵权受伤,则可以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文章来源:
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律师:
施伟东
[安吉]
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fsjtsglaw.com/news/view.asp?id=775044421178
[复制链接]
施伟东律师首页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申请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效期
伤残鉴定是在哪里做的?费用标准是怎么计算的交通事
交通事故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鉴定申请由谁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鉴定书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