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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申请及评定方法

2016年4月7日  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http://www.fsjtsglaw.com/
  摘要: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本文主要介绍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申请方法以及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方法。
  一、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申请方法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方法
  (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及出院证明,­脑损伤较重者应有住院病历(复印件)。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
  (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
  (四)、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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