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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司法鉴定检查什么

2016年6月29日  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http://www.fsjtsglaw.com/
  摘要: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检查事项,同时也介绍了一些关于申请司法鉴定应当注意的事项、机构及要求等相关知识。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检查什么?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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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司法鉴定应注意的事项
  1、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2、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3、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4、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机构
  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定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三、交通事故中检验和鉴定有什么要求?
  1、与交通事故有关的车辆、物品、尸体及道路状态,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专家进行检验和鉴定。
  2、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由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的专科医生或者专业司法鉴定人员进行检验和鉴定。
  3、检验和鉴定应当作出书面结论。检验费和鉴定费的支付标准、支付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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