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事故索赔

保险理赔不认法院判决难住当事人

2018年3月17日  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http://www.fsjtsglaw.com/


        2006年3月7日,艾九丰又一次无奈地走出了保险公司,他已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次从保险公司无功而返。本以为上了保险就可以安心地开车上路,没想到保险公司最后无法让他得到满意的理赔。在判罚和保险合同的夹缝当中,一名普通司机在痛苦地挣扎着……
        
      石景山法院判赔伤者误工费2万元
        2004年8月21日,艾九丰开车经过石景山七星园小区时,不慎撞到了北京市京源学校教师周春红,导致其受伤,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诊断,周春红右桡骨远端骨折。
        不久后周春红将司机艾九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石景山法院于2005年3月11日宣判,判处艾九丰一次性赔偿周春红医药费914.9元、误工费20356.68元、护理费5320元。其中法院判罚的误工费具体数额是依据落款为“北京市京源学校”的一张手写《证明》。
        艾九丰不服判决,遂于2005年3月23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艾九丰认为“原审法院认定的周春红的误工费及其护理人员误工损失数额有误,且缺少其二人的相关纳税证明,请求依法改判”。对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艾九丰承担赔偿周春红误工费、护理费损失的责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艾九丰关于原审法院对上述费用数额确认有误的上诉主张不能成立。”一中院终审判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保险公司没完税证明不能理赔误工费
        “赔多少都没问题,只要保险公司把钱给我了,都赔给你也行。”接到法院的处罚通知,艾九丰并不是很担心,因为他曾在第一时间向自己投保的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案。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艾九丰拿着在法庭上最终定案时的证据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整理各种资料后告诉艾九丰,对于此案中第三者的误工费理赔,他必须提供当事人的个人完税证明才能获赔。
        艾九丰随即与周春红取得联系,希望她协助出具个人完税证明。周春红于2005年6月9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地方税务局八宝山税务所开具了她本人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证明显示其2004年5、6、7三个月总收入为15625.6元,但其爱人因护理而产生的误工费无法提供相关的完税证明。当艾九丰带着周春红的个人完税证明再次来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不能按照法院判罚的20356.68元赔偿周春红的误工费,只能按照周春红个人完税证明中提供的她在事故发生的前3个月总收入15625.6元进行赔偿,而护理费因为没有完税证明所以不能赔偿。
        
      当事人无力赔偿私家车被强行拍卖
        艾九丰万没想到法院的判罚结果在保险公司居然会失去效力,法院判罚的艾九丰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总计26591.58元,而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只能理赔给艾九丰16540.5元,这之间的差额着实让他难以独自承受,无助的艾九丰一时没了主意。
        “为什么法院的判决,我必须执行,而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执行呢?”之后半年多的时间里他往返保险公司五六次,却始终没有得到理想的结果。
        2005年8月17日法院对艾九丰予以强制执行,扣押了他的吉利美日轿车,并于2006年1月23日拍卖后抵款交付给了周春红。至此他需要赔付的金额全部交清,法院的官司“顺利”结束。
        
      无望的希望:
        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建议司机起诉伤者单位
        对于艾九丰来说,案子结束了,艰难的日子却开始了。因为保险公司方面始终坚持按照周春红的完税证明进行赔偿,他无法得到全部的保险理赔,如果按照保险公司目前的规定理赔,这意味着他们这个刚刚组成的三口之家将独自承担上万元的损失。他想不通,一次次在无望的希望中期待。
        
      每月借两三百元维持生活
        车子被拍卖,保险难理赔,艾九丰的儿子也在这个时候降生了,小生命的来临让全家本该有的喜悦成了无奈。
        艾九丰家住在潭柘寺旁的一户农家小院。“我们现在就靠借钱生活,每月紧着点使也要两三百元,还得别出什么事,不能生病。”艾九丰未满周岁的儿子也在这窘迫的环境中成长着,“大人可以不吃,但不能少了孩子的”。他儿子大多时候都站在一个常见于上世纪80年代的儿童车里玩,竹编的儿童车已经破旧不堪,螺丝松动的地方用红线绑着,推起来还会“咯吱咯吱”地响,但就是这样一辆推车还是亲戚送他们的。房间的桌子上放着一袋打开的饼干,儿子闹的时候,艾九丰就拿给儿子一片吃,或者从冰箱里拿出一包果汁倒入奶瓶里,搁在“土暖气”上热热就直接给儿子喝。
        
      每天只敢吃两顿饭
        艾九丰和媳妇每天就吃两顿饭,上午10点一顿,下午三四点再一顿。“现在的菜也贵,当街卖的菜也不能总买。”艾九丰家厨房的地上放着几棵大白菜,案板上的塑料袋里有一些萝卜腌制的咸菜。“每顿就靠这咸菜下饭,都是自己腌的。”坐在卧房的沙发上,艾九丰抱着儿子,耷拉着脑袋,“现在真有点想不开,但想不开也得想得开,要是想不开我早都上吊了”。
        
      再求理赔遭拒绝
        2006年3月7日,一直不死心的艾九丰再次来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他直接穿过服务大厅到办公室找到一位自称“王大夫”的工作人员,这位工作人员一见到艾九丰便提起此案。
        艾九丰依旧希望保险公司能够按照法院的判罚进行赔偿,但是“王大夫”告诉他,保险公司不可能按照法院的判罚进行赔偿,只能按照周春红的个人完税证明上面的金额进行赔偿。
        “法院的判罚你们凭什么就不承认呢?”艾九丰问道。“王大夫”平静地对他解释说:“这是保险公司的规定,像你现在这种情况,单位开多少钱都可以,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建议司机起诉伤者单位
        “王大夫”说,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不会去调查、取证,关键看双方提供的证据哪个更有说服力。看你拿到的证据能不能说明周春红的误工证明有问题。其实,法院在这点上有些不合理的地方,法院是可以拿到周春红的完税证明的,只是法律上没有要求,他们通常也不会这么做。
        最后,这位工作人员给了艾九丰两个建议,一是保险公司作出“让步”,周春红爱人因护理产生的没有完税证明的误工费5320元,保险公司给与赔偿,但周春红的误工费必须按照完税证明上的15625.6元进行赔偿。另一个建议:“既然官司都打到这份上了,你可以去告她的工作单位。从单子上看,他们要么是偷税漏税,要么是作伪证。”



          
        不一的观点:
          专家看法不一致司机寻求法律援助无果
          艾九丰共收集了七袋子的保险理赔所需的资料,但即便如此,他还是再次叹息着走出了保险公司。历时一年多,从车子被扣,到法院强制执行把车拍卖,直至现在窘迫到借钱过日子,艾九丰一直在法院和保险公司之间奔波。关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到底应该不应该按照法院的判罚理赔?业内专家说法不一。
          
        疑问1完税证明是理赔必要依据?
          在整个索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一直要求艾九丰出示周春红的个人完税证明,否则不予赔偿。法院已经判罚了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否有必要要求必须见到这份完税证明呢?
          保险公司有权审查误工费
          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综合业务部董来超律师认为:保险公司依保险合同有权审查其赔付的费用,比如误工费的数额,那么完税证明就是理赔的必要依据。
          北京保险学会秘书长于文博认为,现在当事人在理赔方面造假的事情也很多,骗保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保险公司严格地按照标准来执行是没有问题的。仅凭单位开具的误工费证明,标准不明确,也不够严肃,毕竟完税证明才是正规的收入证明。“如果任由当事人单位开多少就赔多少的话,那谁都愿意往多开。”
          法院判罚可代表所有证据
          北京律师协会保险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管晓峰则认为,法院的判罚可以代表所有的证据,保险公司不需要再要求投保人提供其他证明,保险公司没有这样的权力。虽然在我国的《保险法》中没有对这一说法有明文规定,但这种方式是被公认的,在其他国家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