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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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人性化,你准备好了吗?

2015年9月5日  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http://www.fsjtsglaw.com/


随着21世纪的到来,以人性化管理为代表的思想和理论开始在社会中弥漫开来,各行各业都掀起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工作和管理中的改革。作为全社会交通秩序的管理者,交通管理部门也提出了自己的管理理念:以人为本的“人性化”道路交通管理的理念。21世纪我们要以科技强警为目标,壮大我们自身的力量。而要做到这一点,不光是硬件的提升,人的素质也要有质的飞跃,这就要求我们的人文理念要有变化。如何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使我们的交通管理更人性化,是摆在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是我们基层民警面前的一个崭新课题。
以人为本的概念是什么?怎么做到以人为本?这是当前我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思考的理论和实践主题。在交通管理“人、车、路、环境”四要素中,要突出重点,就是要管住“人”这个中心环节,管人是最终目的、是关键,对“人”的管理是第一位的。“人”可以分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管理者的行为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特别是决策层的管理者,就是通常说的“高知人群”、“决策阶层”应寻根思源,深刻理解以人为本的内涵和要求、人性化交通管理的寓意和内涵,从构建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为出发点、落脚点,建立人性化的交通管理模式。这样的模式意味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身要实现人性化管理。当前,交通管理突出的困难表现在开拓创新不够,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上难有新的思路、新对策和新的突破。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不切实际的指标、周而复始的各项整治行动、民警的执法环境、民警的各种待遇、身体健康状况、承受社会各方面压力的状况等等,我们是否可以仔细的考虑和研究,在调研和民主决策的基础上,作出合理的、符合实际的决定,建立健全民警的保护措施,为民警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即当好参谋,又当好“服务员”。
从高层的决策到个体的执法,从集体的结晶到个人的利益,以及在执法环节的个体差异,无不体现执法的过程中需要“人性化”。在要求决策“人性化”的同时,对于执法环节中民警就更需要做到人性化了,执法民警直接面对广大老百姓,处理执法中的每一个环节,只要有一个小的环节没有处理好就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一言一行都在百姓的心里和眼里,多数情况下老百姓是从表面和个体上来看待我们的各项工作,因此良好的执法环境是靠一点一滴的积累形成的,也就必须要求我们广大民警在执法中树立以人为本“人性化”的执法理念。这样即尊重了别人,也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每个人都需要关怀和理解,只有与人们心灵沟通,才能增进理解,得到广大交通参与者支持、配合,也才能增强他们对严格执法的认识。
当然,作为执法者还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人性化”和严格执法的关系,不能因为“人性化”而不执法或不敢执法,出现“缩手缩脚、顾前怕后”。要正确地摆正好心态,应对形形色色的违法者及其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执法中,特别是注意执法过程和细节。因为法律的强制性和惩戒性往往被误读为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证违法者受到惩罚,这种执法方式虽不乏“威严”,却有“粗暴”的嫌疑。“威严”的执法有时候会侵害民众权益。现代交通管理的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就是维护基本人权。执法的人性化是现代交通管理的一个趋势,这就需要我们从执法细节入手,通过改变执法条件、手段、方式,提高执法水平,逐渐把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贯穿到执法的每一个环节。
为何总有人对交警出言不逊呢?除了从自身找根源以外,广大交通参与者是否也有不妥的行为。“以人为本”有时是相对的,给人方便给己方便,广大交通参与者也应该换一个角度来看待民警的执法行为。因为,人,不管是何身份,其可贵就在他是独立具体的人;人之应受尊重,就只因为他并非任何工具,而是一个独立存在的自我。因而,也应给执法者一个宽松的执法环境,多一份宽容,多一份善意,多一份理解,乌云过后或许就是一片艳阳天。有的人可能因为一时的误解,或者因为对我们民警严格执法不徇私情的不理解等等,出于各种原因,而对民警产的执法存在抵触和逆反心理,甚至有人出现百般刁难民警的现象。可能不少人认为,交警们一点人情味都没有。殊不知,“严是爱,松是害”之道理,警察的“人情味”或许就是以严格执法的方式体现的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