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首页
律师介绍
法律文集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交通知识
事故索赔
交通肇事
事故赔偿
事故认定
事故处理
事故案例
酒后驾车
事故诉讼
交通资讯
事故鉴定
交通安全
交通法规
最新文章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路权原
交通事故中的医疗费计算公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
普通交通事故索赔需要什么
【交通规则】牵引故障机动
新车竟是二手货 
[天津]机票价格将走高
公路上打场晒粮忧患多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诉讼
终止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情形
2014年1月19日
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http://www.fsjtsglaw.com/
在什么情形之下,应当终止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在以下三种情形之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交通事故赔偿调解:
1.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3.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编辑推荐:
交通赔偿司法调解化纠纷
人身受到伤害大调解来维权
文章来源:
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律师:
施伟东
[安吉]
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fsjtsglaw.com/news/view.asp?id=775623715481
[复制链接]
施伟东律师首页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交警队主持调解协议当事人能否反悔
想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官司有哪些技巧 交通事故未报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一般由谁来支付 发生车祸诉讼如
交通事故起诉要多久 交通事故可以增加哪些诉讼请求
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字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