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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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高速路上因前车刹车减速 被开“慢速罚单

2018年7月23日  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http://www.fsjtsglaw.com/


      王先生告诉记者,上周他接到了由南通沿海高速交警大队发来的信息,内容是在今年5月16日中午,他所驾驶的车辆行驶的时速为95公里,而其所在的道路,最低规定的时速是100公里,因此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法部门要对其进行处罚。接到信息后,王先生于本周二来到了位于南通如皋丁堰出口处的沿海高速大队的违章处理点,现场的工作人员给其出示了其被曝光的照片。根据照片上的显示,王先生当时的车速为每小时95公里,低于该车道100公里时速的最低要求。

      记者看到王先生被认定违规的曝光照片,照片上显示事发时间为2010年5月16日,事发时是由在沿海高速下行线371公里处的1号雷达拍摄的,而根据照片上方显示的属于应曝光违法行为是,车辆时速小于100公里或大于120公里,当时照片所显示的该车车速为每小时95公里。因此车辆被认定为“过度慢速”受罚。